桂工信信发〔2023〕533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212号),组织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示范内容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已经承担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二)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三)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三、工作要求(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结合工作实际,(二)请申报主体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submission.miit-imps.com)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材料可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附件1)、《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附件2)编写,(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9月8日前将推荐汇总表(按照优先顺序)、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四)对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示范的项目、智能工厂等将加大推广力度,附件: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5.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8月16日文件下载:附件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docx附件2: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docx附件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附件5: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pdf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