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条件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99号,其他相关申报要求按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申报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落实“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的要求,推荐前要在本单位宣传栏等明显场所或单位网站、工作群等公示申报对象的姓名、申报职称层级、符合评价条件标准的业绩等,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申报系列专业是否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申报人须在岗从事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可以不作为个人业绩,(五)公示结果证明材料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六)继续教育材料2022年及以后继续教育相关数据从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台提取(申报人需在信息系统中填写继续教育证书编号),提供材料须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对照评审条件需上传的其它业绩佐证材料,(八)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材料事业单位申报人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和聘任文件,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