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青岛市2023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青岛市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青发改规〔2022〕4号),一、申报领域2023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领域包括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现代海洋、文化创意、数字信息、医养健康、科技服务、电子商务、商务服务、节能环保、精品旅游、时尚消费、新型专业市场13类,二、共性条件申报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集聚区应有明确发展规划,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园区入驻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入驻物流企业不少于20家,入驻的航运服务企业(从事海上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与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航运功能性机构(与航运相关的各类协会组织、研究院所机构、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认证机构等)、海洋科技服务企业、海洋信息服务企业等海洋服务类企业不少于30家,海洋服务类企业占园区入驻企业50%以上,入驻科技服务企业不少于20家,商务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占全部入驻企业的70%以上,入驻节能环保服务企业不少于30家,集聚区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亿元,四、申报材料(一)青岛市2023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创建申报表(附件1),五、申报程序集聚区管理机构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申报领域,集聚区管理机构应将上一年度的发展情况形成自评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将对集聚区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