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文〔2023〕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宜昌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组织实施工作,对引导基金顶层设计、投资方向、年度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二、组成人员主任:叶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主任:张金安市政府副市长成员:李昌清市发改委主任危爱民市科技局局长朱汉洪市经信局局长柳兵市财政局局长邓钧市审计局局长黄智华市国资委主任江必忠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管委会成员因工作需要调整的,按程序报管委会主任批准,三、工作机构管委会下设办公室,承担管委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单位相关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管委会办公室职责为:负责引导基金日常管理事务,包括研究制定引导基金管理制度、起草有关工作报告、组织遴选受托管理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协调相关单位落实管委会决定事项等,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