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山市工程系列电力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向珍等112位同志获得职称,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8日止(5个工作日),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请各单位受理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于2023年9月8日前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职称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中山市电力行业协会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中山市电力行业协会,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附件:1、2022年度中山市电力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2、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2023年8月22日附件:1.附件1:2022年度中山市电力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doc2.附件2: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