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全面推进分级培育建设工作,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导则通知(》(浙经信绿色〔2021〕88号)、《关于开展温州市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建设的通知》(温制高办〔2021〕3号),“明确符合星级绿色工厂基本条件、综合评分80分以上的可认定为三星级绿色工厂,近三年内通过省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或获评省级节水型企业,且符合绿色工厂申报基本条件的,可由区经信局直接认定为三星级绿色工厂”,2021年12月聘请专家对申报企业开展了走访评审,根据各专家评审反馈的意见,现拟将2021年鹿城区三星级绿色工厂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2日-3月25日,在此期间,如有投诉或建议,请联系相关部门反馈,联系方式如下:区经信局55577206附件:2021年度三星级绿色工厂名单(鹿城区)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22日2021年度三星级绿色工厂名单(鹿城区)(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