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海口江东新区(以下简称“江东新区”)高质量发展,鼓励更多优质企业投资江东,降低企业初期运营成本,加快推进海口江东新区产业集聚发展,提升江东新区招商引资工作,结合江东新区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海口江东新区招商引资社会引荐人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口江东新区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办公用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口江东新区服务贸易支持政策》三个产业扶持政策,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智慧,现将《海口江东新区招商引资社会引荐人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口江东新区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办公用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口江东新区服务贸易支持政策》全文公布,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6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局反馈意见:1.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kjdgljcfb@163.com,2.以信函方式寄至: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206室(邮政编码:571127),在信封注明“三个产业扶持政策意见反馈”字样,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2022年6月16日附件:1.海口江东新区招商引资社会引荐人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关于《海口江东新区招商引资社会引荐人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3.海口江东新区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办公用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4.关于《海口江东新区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办公用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5.海口江东新区服务贸易支持政策6.关于《海口江东新区服务贸易支持政策》的起草说明分享到微信QQ空间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