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奖补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3〕57号),下达我局奖补资金共计210.25万元,其中下达福建春伦集团有限公司补助资金共计89.54万元,下达闽榕茶业有限公司补助资金共计75.04万元,下达福州东升茶厂补助资金共计0.2万元,下达福建路友茶业有限公司补助资金共计45.47万元,经我局局务会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上述企业拨付奖补资金,所需经费从“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列支,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致电仓山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91-83135027,反映情况,仓山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