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3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补贴对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可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一)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且按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二)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三)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与之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的,2.与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6.填写《道县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可现场领表)三、申报方式相关资料提交至道县政务中心人社局就失业窗口,咨询电话:就业服务中心胡建华13874688586受理时间:2023年9月1日-10月31日,注:本次申报的是2023年上半年(1-6月)社会保险补贴,附件:道县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道县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