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农字[2021]128号)的文件精神,通过前期摸底申报实施工作,现已经完成建设,经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验收小组验收,现将玉山县姚屋种植专业合作社、玉山县四甲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九家企业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相关情况公示如下:附件: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序号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验收库容量(立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补助比例(%)补助金额(万元)联系人及电话号码1玉山县姚屋种植专业合作社怀玉乡马路社区姚屋自然村60.510.728.00%3王光良139703521482玉山县四甲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临湖镇四甲村新宅自然村22号525.527.30%1.5祝汉河139703521483玉山县农博综合种植专业合作社樟村镇双溪村小源18913.821.70%3汪金水159468725584玉山县海金家庭农场樟村镇墩头村西坞18号50.55.8925.50%1.5陈海金159793421895玉山县众晟种植专业合作社南山乡大葛村7510.628.30%3余发家134790187396玉山县伟强养殖专业合作社下镇镇双元村黄坞60.810.827.80%3吴立超139793397687玉山县兴旺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下镇镇赛头村343.228.621.00%6张小建135179357808玉山县必姆厚栋家庭农场必姆镇淤里村杨桥头小组60.910.728.00%3邱忠有182701846299上饶市云舒种植家庭农场樟村镇樟村社区樟村街521225.00%3桂林生15374251117合计9943.9108.5927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项目实施主体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元月18日前向玉山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单位:玉山县农业农村局产业股2022年元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