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海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取得佛冈县2021年度烟岭河高山村、烟岭河前所村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采区河道采砂许可证(清佛采许字〔2023〕第1号),采砂期限为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7月9日,自监理实际签发开工令后,由于开采过程中产生民事纠纷、河砂堆放等不可抗力因素中止采砂,目前累计采砂数量未达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控制总量,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佛冈县海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烟岭河高山村、前所村采区河砂开采期限延长到2023年11月14日,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其他事项不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佛冈县水利局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