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陵水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专项(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向)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69号)以及《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专项(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向)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3〕2106号),现将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专项(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向),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请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并实行基本建设资金专账核算,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2.绩效目标表附件1: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附件2-1:绩效目标表(海口市)附件2-2:绩效目标表(陵水县)附件2-3:绩效目标表(儋州市)附件2-4:绩效目标表(琼海市)附件2-5:绩效目标表(三亚市)附件2-6:绩效目标表(文昌市)附件2-7:绩效目标表(万宁市)海南省财政厅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