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综合性因素补助)任务清单的通知》(舟农函〔2021〕46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普陀区第一批、第五批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综合因素补助)补助计划的通知》(舟普农〔2021〕113号、《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化肥减量增效(化肥定额制)示范区名单的通知(浙耕肥发〔2021〕46号)》等文件要求,经农业主体实施,镇、街道审核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复核,现将补助资金公示如下:名称创建任务及资金浙江仙璟梅林果业有限公司农药、化肥定额制示范方1万元公示时间:2022年3月22日-2022年3月29日,共7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普陀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公示受理电话:3805549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219室,邮编31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