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督导协调会议精神,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第三批认定申报企业提交截止时间由8月20日延长至9月5日,地市科技管理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和其他相关要求不变,联系方式:1.广东省高企业务咨询电话:020-87681637、876846022.广东省高企业务管理电话:020-83163873、83170061、379905143.广东省科技业务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入口:http://pro.gdstc.gd.gov.cn/《广东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查看入口: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120576.html《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政策解读》视频查看入口:http://gdstc.gd.gov.cn/zwgk_n/zcfg/zcjd/content/post_4179323.html《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视频查看入口:http://gdstc.gd.gov.cn/zwgk_n/zcfg/zcjd/content/post_3320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