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7号)和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扬人社〔2023〕3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各相关区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我区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申报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至8月29日,如对评审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邗江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区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联系,联系电话:邗江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80981881,区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80981839扬州市邗江区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申报评审结果.xlsx.xlsx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