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第二批)的通知》(明财(资环)指〔2023〕40号文),下达给我县2023年度林业贷款贴息资金20.03万元,经测算实际贴息率为0.582%,2023年8月18日上午经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按照0.582%贴息率来分配2023年度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现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监督,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清流县林业局产业股举报(电话:0598-5321667,地址:清流县长兴中街259号)举报材料要求详细准确,单位举报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附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附件:2023年全省林业贷款贴息资金拨付表清流县林业局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