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及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支持非“两高”且符合《杭锦旗新能源产业及先进制造业支持目录》(详见附件)的企业(项目),结合杭锦旗新能源及先进制造业产业发展定位和工作实际,第二条使用杭锦旗所属水指标且用水定额达到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先进值的项目,配套新能源发电项目土地流转、前期手续办理等均由旗属国有企业负责,第八条鼓励重点企业在杭锦旗新建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第十条旗财政每年设立不低于2000万元的科技创新奖补资金,按照《杭锦旗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杭锦旗科技创新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第十二条鼓励支持旗属国有企业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落地项目建设,落地企业在保障旗属国有企业资金成本的原则下,第十三条对杭锦旗新引进的非“两高”先进制造业项目,按照每平米200元的标准连续5年给予企业厂房租赁建设补贴,第十四条对新入驻杭锦旗的新能源产业及先进制造业企业,第十五条优先保证符合本政策的新能源产业及先进制造业项目,附件:杭锦旗新能源产业及先进制造业支持目录附件:杭锦旗新能源产业及先进制造业支持目录一、风光产业链包括石英砂——工业硅——多晶硅/单晶硅——晶锭/硅片——光伏电池、光伏玻璃、背板、EVA胶膜等组件、逆变器——光伏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