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主体意识,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县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开展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会议集中学习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就食用农产品开办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等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一是压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市场开办者应精准建立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者档案,二是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秩序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过程质量控制,细化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应当公示的内容、制度,以及来源不明、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以及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等具体要求,各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会后要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深学透,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各方责任落到实处,全力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