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动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他各项任务完成较好的镇(街道)、产业平台授予“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第一年给予5万元专项资金奖励,对获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评省级“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推动规上工业企业“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品牌化”发展,对获评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评浙江制造精品等创新项目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第一年给予5万元专项资金奖励,加快发展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对首次被纳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目录的规上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列入DCMM贯标试点企业、大数据应用示范等省级及以上数字经济领域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对入选省级及以上分行业产业大脑、工业互联网(产业互联网)、数字经济场景应用等创建认定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奖励,各镇(街道)、产业平台要研究落实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区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其他区委、区政府要求的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