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中府〔2023〕58号)、《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中府〔2022〕11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将《中山嘉冠实业有限公司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广大市民和相关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9月1日前向板芙镇人民政府了解或反映有关情况,逾期反馈视为无异议,联系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工改办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760-86508321附件:1.板芙镇中山嘉冠实业有限公司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2.项目总平面示意图3.项目效果示意图附件:1.1.板芙镇中山嘉冠实业有限公司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doc2.2.项目总平面示意图.pdf3.3.项目效果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