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43号),小编整理了一次性创业补贴新政策,创业者们一起来看看吧!一、政策范围及对象在校生及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在服务业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创业(本市行政区域内)且为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我国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通过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具体行业特点认定,具体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二)补贴对象1.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和高校毕业生,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离校5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人高校毕业证签发时间到申请-次性创业补贴时间不超过5周年),不含参加成人高考、函授、网课等的学员,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建档立卡脱贫户、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二、补贴标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统一为5000元,除创业者自身外,吸纳1人以上就业人员(包括首次就业和首次就业外的新增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吸纳1人再增加给予1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5000元,三、实施时间政策实施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新办理工商登记的服务业行业经营实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四、申领材料和方式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1.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1)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2)用人单位材料:用人单位财务报表、吸纳新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凭证;(3)个体工商户材料: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吸纳新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凭证,2.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1)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用人单位材料:用人单位财务报表、吸纳新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凭证;(3)个体工商户材料: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吸纳新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凭证,3.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1)申请人材料: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本人身份证、在外务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凭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用人单位材料:用人单位财务报表、吸纳新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凭证;(3)个体工商户材料: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吸纳新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凭证,线下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按行政区域划分在各县区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