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申报工作,二、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应为在武汉本地注册,具有较强的规模实力、经济效益、技术研发能力和融合创新能力,拥有自有知识产权,三、申报流程(一)申报主体须在2023年9月10日前,按要求提交能反映申报主体在“具有较强的规模实力、经济效益、技术研发能力和融合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佐证资料和《企业责任声明》,需封面盖章和骑缝盖章)和扫描电子版报送至区企服局(见附件3),(二)各申报主体须于2023年9月10日前,不需要盖章)可编辑版发送至区企服局指定邮箱中,逾期不予受理,(三)已通过国家标准《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36073-2018,DCMM)三级及以上贯标评估的申报主体,其申报项目将直接推荐到国家工信部,四、联系方式1.联系人:企服局叶光辉2.电话:678861353.邮箱:464799662@qq.com4.地址: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8室,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