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智能制造协会申请组建中山市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中山市物联网工程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有效期自2022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0日(为期三年),中山市智能制造协会作为评委会组建单位,负责我市网络空间安全工程、物联网工程技术人才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的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山市智能制造协会秘书处(广东中认华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室),请遵照国家和省职称评审政策规定执行,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4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物联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8号)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评委会管理,严格把握评审范围,规范评审程序,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