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评分工作,现将《北海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评分办法》印发给你们,北海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8月14日北海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评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以下简称12328热线)运行管理工作,根《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北海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第四条12328热线评分对象为各承办单位和市12328电话服务中心,其中承办单位评分工作由市12328服务中心具体实施,12328电话服务中心评分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具体实施,第二章考评内容第五条承办单位12328热线评分内容包括工单办理、运行管理和其他事项三个部分,(一)工单办理评分指标(总分70分)退单及时率情况(10分):承办单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突发类工单,逾期处理情况(10分):工单超时后2个小时(工作日)未处理将扣0.5分/件,上级部门通报情况(10分):承办单位承办的工单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第六条市12328电话服务中心评分内容包括业务受理、运行管理和和其它事项三个部分(一)业务受理评分指标(总分50分)工单分类正确率(10分):根据自治区月度12328热线系统运行情况通报结果,转办工单回访率(10分):根据自治区月度12328热线系统运行情况通报结果,信息报送(25分):月报、年报、专项报告和其他要求报送材料的时限和质量等(相关时限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管理办法》《北海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管理办法》执行),第四章附则第十条12328热线评分结果作为承办单位评优、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