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区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24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2021-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2〕4号)和《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龙海区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海渔规〔2022〕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了龙海区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申报工作,共有4家项目单位申报,我局于2023年7月20-21日组织项目评审会,经项目专家组审核,个人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现将该申报项目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7日-8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人:阮全和联系电话:13709393910附件:龙海区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汇总表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8月17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