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山东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及使用管理办法》及《山东交易团临沂分团广交会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临商务字2020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企业申请广交会对应展区产品的出口情况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我县企业申请134届广交会展位评分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8月16日-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22日前署实名书面反馈给费县商务局,电话:0539-5259082邮箱:fxswj@ly.shandong.com地址:费县建设西路79号附件:费县第134届广交会申请参展企业赋分汇总表费县商务局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