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一、登记范围1.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立项部门验收后产生的科技成果,否则记入科研诚信档案,3.当年取得国家药品颁布件,或国家和地方标准,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植物品种审定证书、软件著作权等),或论文、专著等,5.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登记,二、在线登记科技成果流程1.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企业积极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核实后报回《县(区)科技成果登记名单》,由市科技局统一下发成果完成人(单位)的用户名及密码至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附件后提交后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提交至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后,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交回市科技局,并于8月23日完成网络与书面材料的提交,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于8月25日将《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及成果登记材料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