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实施城口县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通知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102号)要求,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一、补贴环节及标准项目资金用于生猪人工授精补贴,按照40元/份的标准补贴,补贴后猪精出售价格不得高于60元/份,若申请补贴资金总量超过14万元,出售生猪精液用于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企业,三、时间及资料要求(一)2023年8月21日前交申报资料,人工采精设施设备图片、公猪系谱和城口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表(附件1),(二)2023年09月30日前交项目实施资料,包括精液出售汇总表(附件2),购买精液养殖场各种证照复印件以及出售精液收款记录,(三)2023年10月20日前县农业农村委对购买猪精液的养殖场(户)进行抽查验收,附件:1.城口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表2.精液出售汇总表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8月16日(联系人:余世琼,)附件1城口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表申报企业(盖章):申报时间:养殖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种公猪品种及数量(头)申报补贴精液分数杜洛克()长白()约克()附件2精液出售汇总表购买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精液品种购买精液数量(份)单价(元)采精时间购买时间采购人签字(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