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关于2023年乡村旅游民宿(第一批)等级评定结果公示(2023年第1号)按照《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豫文旅市场〔2023〕4号)精神,根据自愿申报、各地旅游民宿评定机构初审推荐,河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最终认定山生有杏、淇心小筑、惠然居、朴居湖畔、阿佤纳·随园、云上森兮、云端西顶、伴山静居、将军泉·养谷、五号山谷等10家民宿为五星级乡村旅游民宿,何家大院为四星级乡村旅游民宿,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若有异议,请向河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0371--65509448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1125室邮编:4500032023年8月14日责任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