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乾县财政局、乾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乾人社发【2021】199号)文件规定,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应在其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后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在7-12个月期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超过该期限的,不再受理补贴申请,经创业者自主申报,我局审核通过2人,共计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1、刘小虎乾县铭天再剪理发店(脱贫劳动力)2、张小勇乾县张瑞瑜便利店(脱贫劳动力)如有异议,请拨打人社局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29-35511172公示期限:2023年8月15日至8月21日,共5个工作日,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