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5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秀屿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海渔〔2023〕40号)文件要求,今年我区将建设渔业科技示范基地(二类基地)1个,遴选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1个,培育渔业科技示范主体1个,经经营主体自愿申请,专家评审,拟确认2023年秀屿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示范基地实施主体为莆田市海发水产开发有限公司,示范主体实施主体为黄春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鲍协会,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8月21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反映,公示期间不予受理匿名信函和匿名电话,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8月14日(联系人:凌楠,联系电话:5886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