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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03-21
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发放工作,所在单位可以申请杰出人才工作经费,且在申请奖励补贴对应的任期年度内申请人不存在本通知所列“不认定为在深圳全职工作”以及“不得申报奖励补贴”的各类情形,用人单位申请杰出人才工作经费的,应由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经审核符合发放奖励补贴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市人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杰出人才所在单位申请工作经费的,应由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深圳市杰出人才工作经费申请表》,终止发放奖励补贴1.申请人在有效任期内终止在深工作或被取消高层次人才资格的,六、部门职责(一)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编制奖励补贴和工作经费的年度预算、决算,同时5年内不再受理其奖励补贴和工作经费的申请,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取消申请人和所在单位的申请资格,已发放的奖励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杰出人才工作经费由所在单位按相关资金管理规定,且在本通知生效后仍在深圳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属于不符合发放条件和奖励补贴终止发放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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