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培训机构公示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8月4日受理伊通满族自治县星工场播音主持培训中心提出的设立(☑文化艺术类□体育类)培训机构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3日(7个工作日):机构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星工场播音主持培训中心场所地址: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航宇新城四栋M68门市(一、二层)培训内容:播音主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类别姓名性别户籍或国籍备注法定代表人闫冰女中国主要负责人闫冰女中国投资人闫冰女中国投资人投资人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联系电话:0434—4222835通讯地址:伊通县库仑大路民族体育馆二楼邮编:130700伊通满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