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申报条件详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9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盖章版)至连州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逾期不予受理,附件:附件1: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doc附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连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14日(联系人:吴嘉琪,联系电话:663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