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资金审核拨付进度县级承保机构应按季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对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市县财政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农业保险承保进度及签单情况等,及时将保费补贴资金拨付至保险机构,将保费补贴拨付进度作为农业特色保险奖补资金的分配系数,对因保费补贴资金拨付不及时,三、明确补贴资金拨付口径以山东省农业保险补贴管理平台系统(以下简称农险平台)中已审核通过的保单级数据,各承保机构、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林业等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步依托农险平台,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工作,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在收到承保机构提交的资金拨付申请后一个季度内,共同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如因保费补贴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承保机构理赔不到位,督促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严格执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