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46号)、《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政务管理局关于优化调整部分公共就业服务事项业务办理层级及实施主体单通知》(海人社发〔2022〕242号)和《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政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口市部分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经办实施细则>的通知》(海人社发〔2023〕81号)有关规定,经海口市龙华区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办受理、审核和审批,符合海口市龙华区2023年第二批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共计24家,需补贴金额共计462142.65元(其中申请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3家,需补贴金额11168.46元,申请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21家,需补贴金额450974.19元),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7日,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反映,咨询电话:66890923监督电话:66568060监督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楼528房附件:1.海口市龙华区2023年第二批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2.海口市龙华区2023年第二批单位社保补贴明细信息表海口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