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22】51号)第二条“中小微企业每新招收一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相关规定,我区2023年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的有8家企业11名毕业生,相关资料已审核合格,补贴资金合计66000.00元,(附件:2023年于洪区中小微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纳就业补贴花名册)于洪区中小微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xlsx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