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企发〔2023〕81号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做好惠企政策落实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综改示范区管委会:2022年4月1日,获得技术升级并申报“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功的……交易买方,对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的知识产权交易,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向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现场核实确认后,报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进行抽查,于2023年9月8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企业申请书(含佐证材料)、申报推荐汇总表(以上均要求纸质件,此次申报工作是政策出台后的首次申报,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贯解读力度,切实做好企业申报咨询服务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石笑宇兰婧0351—5607159附件:1.附件1:2023年度惠企政策落实相关工作汇总表2.附件2:2023年度惠企政策落实项目申请书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