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23-08-11
(市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3.推进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市项目主管部门、市财政局、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二)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市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市财政局负责落实)5.加快经费拨付进度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市项目主管部门、市财政局、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6.优化结余资金管理,(市项目主管部门、市财政局、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7.推动财政科研经费跨境流动,(市财政局、市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三)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项目承担单位、市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落实)10.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项目承担单位、市财政局、广州市税务局、单位主管部门等负责落实)15.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市项目主管部门、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落实)17.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等业务费支出管理,(单位主管部门、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五)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市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20.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市项目主管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市财政局、项目承担单位等负责落实)(六)强化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市项目主管部门、市财政局、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23.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好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适时组织开展对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

更多精选

  • 2023-08-11 00:00:00
  • 2023-08-11 00:00:00
  • 2023-08-11
  • 2023-08-11
  • 2023-08-11
  • 2023-08-11
  • 2023-08-11
  • 2023-08-11
  • 2023-08-11
  • 2023-08-11
  • 2023-08-11
  • 2023-08-11
  • 2023-08-11
  • 2023-08-11
  • 2023-08-11
  • 2023-08-11
  • 2023-08-11
  • 2023-08-11
  • 2023-08-11
  • 2023-08-11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