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根据《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要求,二、申报项目申报项目范围为以下所列的在香洲区内组织实施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主要内容为“4+N”项目模式,以民主协商、心理服务、矛盾调解、枢纽型组织等4类平台型项目为核心,鼓励珠澳融合治理、特色社区治理、物业管理创新助力疫情防控常态化、社会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等N种治理创新模式,推动项目承接单位在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提供创新服务,(一)社区协商议事深化项目,(二)社会心理服务拓展项目,(四)其他社会治理创新项目,三、申报条件根据《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五)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和筹募社会资源的经验与能力,五、申报材料凡申报本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主体,应按照《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填报和提供如下材料:(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六、其他事项项目资金具体使用办法请查阅《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