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自觉性,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办法》等规定,定于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集中组织开展202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此次书面审查应通过填写《三明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表(2021年度)》并附有关纸质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表、书面材料清单等可到三明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sm.gov.cn/“表格下载”中“劳动关系”板块下载),此次书面审查结果将作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录入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请各用人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于2022年4月30日之前完成书面审查材料报送,对未按要求报送劳动保障用工书面材料,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用人单位,我局将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联系单位:三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双园新村70号联系人:余晖联系电话:0598-7506659电子邮箱:smld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