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我省数字商务集聚区梯度建设和跨境电商“一带一园两仓一中心”(产业带、产业园、海外仓、集货仓、孵化中心)培育工作,现就2023年省级数字商务集聚区、跨境电商产业带等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一)数字商务集聚区数字商务集聚区是指以经开区、高新区和县市(县级)区(市辖区)内的各类产业园区、电商专业楼宇及电商特色镇/街等为载体,电商发展示范能力与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区域(不含跨境电商集聚区),申报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带应符合以下条件:1.地域特色鲜明,(三)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产业园是指集聚一定数量的跨境电商企业和相关运营服务组织,申报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规划科学合理,园区具备跨境电商企业运营所需配套服务设施,6.满足基本条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引领型跨境电商产业园:(1)园区运营时间1年以上,(2)园区入驻当地纳税的跨境电商企业数量达到20家以上、跨境电商年交易额达到20亿元或年进出口额达到5亿元,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培育型跨境电商产业园:(1)园区直接用于跨境电商企业及业务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2)园区入驻当地纳税的跨境电商企业数量达到10家以上、跨境电商年交易额达到5亿元或年进出口额达到1亿元,申报省级跨境电商孵化中心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湖南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当地有纳税,省级数字商务集聚区和跨境电商“一带一园两仓一中心”采取属地管理原则,优先在省级数字商务集聚区等项目中推荐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数字商务企业等国家级示范、试点创建工作,四、联系方式1.省商务厅联系人:电子商务处蒋芸莫凯栋王文联系电话:0731-85281300、82287104、82287096电子邮件:hndzsw@163.com2.省财政厅联系人:对外经济贸易处代军联系电话:0731-85165713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欧照电话及传真:0731-82289509QQ群:527832506、293325710附件:1.数字商务集聚区申报材料2.跨境电商产业带申报材料3.跨境电商产业园申报材料4.公共海外仓申报材料5.跨境电商集货仓申报材料6.跨境电商孵化中心申报材料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8.2023年数字商务集聚区等项目申报汇总表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2023年7月20日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