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公示2023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分配计划的通知》(中商务贸字〔2023〕83号)的要求,现开展2023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拨付工作,我局将按照企业于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上填写的银行账号信息予以拨付,如所填写银行账号信息不完整或不正确的,请企业于8月11日前完成修改,特此通知,附件:2023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分配计划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8月10日(联系人:市商务局贸促科陈泽杰,电话:89892855,邮箱:chenzejie@zsboc.gov.cn)附件:1.中山市商务局关于拨付2023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的通知.pdf2.附件.2023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分配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