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筑人社通〔2021〕67号)的规定,经个人申请、镇(街道)初审、区级复审,现对2023年第二批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如下,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日(2023年8月9日-8月1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疑问或有异议者,可电话或书面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人应使用真实姓名、身份和联系地址,我局对反映人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联系电话:85902859附件:观山湖区2023年第二批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明细表.xlsx贵阳市观山湖区就业局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