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林业站:根据《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关于报送2024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及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程序,为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立项工作,对申报2024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计划进行摸底入库,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一)新建花卉温室大棚项目:包括薄膜温室、连拱大棚和拱形大棚,智能温室补助标准不超过260元/平方米,连拱大棚补助1.8万元/亩,拱形大棚补助1.2万元/亩,单个特色花卉苗木优良品种一次性奖励15万元,原则上从获得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命名后的次年给予一次性补助45万元,拆除重建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现有温室大棚建设用地必须是设施农业用地(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准);2.薄膜型智能温室使用年限满10年,普通大棚使用年限满5年(使用年限均以项目通过验收时间至2023年7月30日实有时间为准);3.拆除重建的温室大棚除享受林业部门安排的财政补助资金外,(五)水肥一体化、病虫害防治设施建设项目:每个温室大棚最多各配置1套且温室大棚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所需补助资金按20万元/套进行测算,(二)要重视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本次项目入库结果将作为2024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