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人民政府2022年3月18日2022年甘泉县农业产业建设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扶持办法为贯彻落实县二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把农业产业扶持重点由生产环节向加工销售环节倾斜”要求,50亩以上每亩补助1万元,100亩以上每亩补助1.5万元,标准化圈舍每个补助20万元、新型拱形保温圈舍每个补助15万元(农村低收入户增加2万元),每个养殖场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当年新建存栏1000头以上养猪小区、存栏1万只蛋鸡或2万只肉鸡养殖小区,按标准每个补助5万元,每个补助5万元,在上级奖补基础上增加补助20万元、10万元,每个基地予以1万至3万元补助,分别给予经营主体一次性补助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12万元,每个经营主体设立专柜补助不超过20万元,每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个主体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每合作一个村给予经营主体补助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