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天科工信规字〔2023〕1号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统战部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深化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区属各单位:《广州市天河区深化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本办法所称港澳青年项目包括港澳青年创业团队、港澳青年企业,被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授予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相关荣誉称号的天河区行政区域内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每年安排最高100万元经费支持天河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天河区港澳青年之家)建设,天河区支持港澳台青年来穗创新创业专项小组协调相关部门、街道为港澳青年创业发展等诉求提供服务和支持,对天河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企业给予支持和发展奖励,对其入驻天河区行政区域内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期间实际发生的场地租金总额的50%予以租金补贴,每个企业租金补贴每年不超过5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以下标准额外给予奖励支持:对实现“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三个梯度发展目标的港澳青年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对广州市“独角兽”创新企业榜单遴选认定的港澳青年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支持在天河区举办大型粤港澳青年交流活动、港澳青年企业产品展销会或在港澳地区举办面向港澳青年企业、港澳青年展示推介天河营商环境、经济发展或天河与港澳合作的大型活动,入驻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天河区港澳青年之家总部基地(以下统称“基地”)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属政府采购的运营服务机构除外)每成功推荐1个港澳青年企业在基地登记注册,在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连续就业满1年的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连续就业满1年且取得香港或澳门执业资格证的在职港澳青年,第十一条在天河区创新创业的台湾青年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