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一)8月11日,开始高、中级职称个人申报推荐及网上申报信息填写工作,完成高级职称个人申报推荐及网上申报填写工作,完成中级职称个人申报推荐及网上申报填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由所在单位履行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劳务派遣员工由劳务派遣单位会同实际用工单位履行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农民技术人员,从2023年起我省新增设技术经纪、运动防护师、农民技术人员、司法鉴定等4个职称评审专业,由省科学技术厅开展技术经纪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三是农业系列农民技术人员专业,由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农民技术人员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参加评审人员范围为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系列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农民技术人员首次申报职称的,职称评审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对职称评审通过后在职称评审表、证书上显示的申报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专业、工作单位等信息),13:00-17:00)联系电话:85095762附件:1.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旧条件)2.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汇编(2023年新条件)3.河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操作说明4.网报所需表格和有关要求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