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企事业单位:《贵港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和自治区关于实施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工作部署,按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方案》和《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实施贵港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行动,鼓励各县(市、区)争创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先进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国资委、投资促进局、农机中心等)(四)建设绿色生态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五)大力发展现代种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科技局等)(六)升级主导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四、创新管理机制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实行“分级负责、动态考核、星级管理、能进能退”的考核管理机制,市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考评验收,自治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是辖区内创建自治区、市和县三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责任主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发展产业,县级示范区、乡级示范园由各县(市、区)参照自治区级示范区做法,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招商引资活动作为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