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区关于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的公示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闽农质监函〔2023〕362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区认真开展创建工作自查自评,现将长泰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电话或书面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实名向长泰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联系电话:0596-6327922联系人:翁先生附件:长泰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长泰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8月8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